關於七天猶豫期爭議 寄信給市長救救Android Marke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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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1/18

關於七天猶豫期爭議 寄信給市長救救Android Market

上星期,在選前appWorks 創辦人Mr. Jamie在網誌寫了一篇文章「一人一信拯救 App 產業和 300 萬 Android 用戶」,讓網友又再度重視到這問題。

但是,當然大多數人也知道得到的回覆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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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



您所反映的事項,我們非常關心與重視,所以已將來信移請權責機關 台北市政府 處理,並由該機關直接回覆給您,敬請靜待處理結果。感謝您的來信,祝福您
平安如意
總統府 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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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roid Market在2010年10月1日開放開發者上架付費軟體到Android Market,10月9日開放付費下載,直到2011年6月27日因為iOS假程式詐騙事件,Android Market也被要求遵守七天猶豫期,但是Google不服氣,於是閃電關閉付費功能,至今已經半年多仍無法付費。

2011年12月7日,Android Market為了慶祝100億次下載,連續十天精選程式只要10分美金,相當於3元台幣左右,但是沒有Root的人只能眼睜睜看著這樣難得的慶祝活動跑掉。

但是Root屬於進階操作,為什麼一個好好的使用者需要冒著風險研究如何Root、翻牆來付費支持正版軟體呢?這完全都是一條過時的法律導致。

2011年11月25日,中時電子報有篇新聞是這麼寫的:

7日鑑賞 經部籲增除外規定

其中內文又提到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長賴杉桂說,我國消保法訂有7日猶豫期,但無除外規定,而日、韓、英、加等國在消保法都有除外規定,未來有些易腐壞,或軟體容易複製,或金額很低,擬訂遠距交易法特別法,或就現行個別產業法規檢討,排除7日鑑賞期適用。

再看看PChome購物:

網路購物提供七天猶豫期,但並非試用期;如果您所購買的商品是電腦軟體、遊戲光碟、CD、VCD、DVD、食品、耗材、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,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,請勿拆封。

這表示什麼?PChome針對列出的這些類別不提供退貨,所以他請你還沒有確定之前,請不要拆開。

今天,看到新聞Android付費軟體下架已過半年 北市府重申立場,讓我又想要寫信了,不過總統大選已過,所以大概也是沒什麼用,那麼就寄給台北市長吧!

內容是將給總統的信做些修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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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郝市長,

台北市與 Google 間自 2011 年 7 月起發生的「七天鑑賞」僵局,至今已超過半年,但始終無法獲得解決。這個僵局讓整個台灣近 300 萬、大多不住在台北市的 Android 智慧手機用戶,都因此無法在他們的手機上購買、下載、更新他們的付費軟體,大大損及了這些消費者的權益。這也讓台灣上百家的 Apps 開發商,因此無法透過 Android Market 來販售他們製作的優秀軟體,和經濟部斥資上億,大力推動台灣成為「App 重鎮」的產業政策背道而馳,嚴重威脅台灣產業升級的過程,長期將大幅損害台灣的國際競爭力。

我國消保法訂有7日猶豫期,但無除外規定,而日、韓、英、加等國在消保法都有除外規定。

軟體真的適用七天鑑賞期嗎?
若您是個軟體開發者,您願意您的軟體被試用七天後要求退款嗎?
若您是個作家,您願意您的書籍被免費看七天後要求退款嗎?
若您是位歌手,您願意CD賣出去後,讓消費者免費聽七天嗎?
七天鑑賞期真的什麼產品都適合嗎?

您願意買到別人穿七天的內衣褲嗎?
您願意花原價買二手書、二手衣服嗎?
您願意花原價卻買到二手商品嗎?

請仔細想想,七天並不適合所有產品,面對這不合時宜的法律,應該進行修法,針對不適合的產品列在除外的範圍。

謝謝

From: 一群關心台灣消費者權益與 App 產業的使用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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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也希望可以趕快重新在Android Market可以付費買軟體,不如就將這篇轉出去,並且附上PChome購物的圖片,寄給台北市長吧!


何時才又可以付款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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